四川广元三名男子用私藏的气枪非法打猎时,误将一名路人射中。但三人并没有及时施救,反而驾车逃跑,还将枪支藏匿。开枪的男子刘某后来甚至驾车返回现场,跟随救护车到医院打探情况。不幸的是,被射中的路人因抢救无效身亡。

  5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案发后,三人被警方抓获。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狩猎罪,获刑3年6个月;另外两人犯非法狩猎罪,获缓刑。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调解,三人自愿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

  非法狩猎

  气枪打中路人后

  三人不及时施救却开车逃跑

  2019年7月15日左右,刘某带上非法持有的一支气枪,和尚某某、徐某某一起外出打猎。尚某某负责驾驶车辆,刘某负责用气枪射杀猎物,徐某某、尚某某负责捡拾射杀到的猎物。三人当天在广元市昭化区曲回水电站附近非法狩猎了两只野鸡和两只斑鸠,徐某某和尚某某各分得1只野鸡和1只斑鸠带回家食用。

  7月18日下午1时左右,徐某某驾驶小轿车与刘某、尚某某又一起外出打猎。刘某带上非法持有的一支气枪负责用气枪射杀猎物,尚某某负责捡拾射杀到的猎物。三人从宝轮镇出发,开车往盘龙镇上石村方向行驶,并开始沿途打猎,当天共非法狩猎了1只山斑鸠、1只竹鸡和1只绿头鸭。

  射杀绿头鸭后,刘某称没有铅弹了,这时徐某某告知刘某自己还有铅弹,并从车内储物盒里拿出几颗给了刘某,而这几颗铅弹,是徐某某几天前从刘某处借枪玩耍后剩下的铅弹。

  当天下午3时许,三人驾车行驶到盘龙镇上石村村委会附近一断头路时,换由尚某某驾驶车辆,徐某某坐到后排,仍由刘某持枪坐在副驾驶位。当尚某某掉头将车行驶到村委会附近时,发现荒地里有只野鸡并告知刘某。随后,刘某便将气枪架在副驾驶位车窗上通过瞄准器瞄准后开枪射击野鸡,但没有打中。

  随后,尚某某继续驾车往来时的方面行驶。当车快开到上石村村委会附近一Y字形三岔路口时,三人看见一男子(张某某)倒在路上,刘某意识到可能是自己开枪将其击中,于是叫尚某某将车倒开回开枪射击的位置,并和徐某某下车查看后,确认了张某某倒地的方向与开枪射击野鸡的方向一致,刘某迅速将气枪放到汽车后备箱内。

  当三人驾车再次来到张某某倒地的位置,刘某、徐某某下车查看,发现张某某倒在地上表情难受不停呻吟,地上还有点状血迹。随后,两人立即回到车上。刘某告知尚某某、徐某某自己可能开枪打中张某某,三人因害怕就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徐某某在回宝轮镇的路上将放在车内没用完的气枪铅弹扔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