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对雁江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3月1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明知自己没有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其进货渠道,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信息,多次骗取他人微信转款,共计8800元。案发后,刘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红霞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