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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控制废纸回收行业

  扬言“合作就是朋友,不合作就是敌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被告人郭昌平任宜宾蓝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纸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攫取经济利益、控制宜宾主城区及周边区县废纸回收行业,于2017年3月指使被告人陈鹏宇召集主城区废旧纸壳(可回收利用纸)打包场经营者开会。会上,郭昌平要求联营并统一向蓝天纸业供货,经营者杨某某表示反对。此后,郭昌平又多次召开会议,强令打包场经营者联营并实行“公司化”管理。

  2017年6月初,陈鹏宇通过建立微信群、开会的方式拉拢了有意愿接受统一管理的被告人应元苏、陈增权、代福均、李仕辉、吕伟等人。后郭昌平指使其员工以及应元苏、陈增权、代福均、李仕辉等人通过滋扰、威胁等手段,迫使杨某某退出了宜宾废纸回收行业,树立了郭昌平的非法权威。

  郭昌平扬言“合作就是朋友,不合作就是敌人”,不断强行推进其“公司化”管理意图。在郭昌平授意下,陈鹏宇积极联络打包场经营者,应元苏、陈增权、李仕辉、吕伟等人慑于郭昌平的经济势力和社会威名并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同意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