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10时20分许,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石湍镇八角寺警保劝导站,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且该车后座被全部拆除,并不时传来一阵恶臭。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打开面包车后排车门进行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被拆除的面包车后座内有5头肥肥胖胖的“二师兄”正趴车里呼呼大睡。。。。。。
经查,驾驶人张某,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面包车逾期未审,也未按规定购买保险。民警随即要求张某立即对车内的“二师兄”进行转运,并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开车不系安全带、非法改装、违反规定载货、车辆逾期未审、未购买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张某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共处罚款2700元,驾驶证记3分。
在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超载、人货混装、非法改装、车辆逾期未审等交通违法现象较多,该类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以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示:农村地区道路弯多坡陡,路面狭窄,道路等级低,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出现超员超速、人货混装、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凌敏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