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点人情嘛,警官,就超了个把两个人。。。。。。”6月1日早上,在资阳市雁江区321国道2058KM+600M处,当民警对一辆由雁江区碑记镇大佛方向开往资阳方向的川M号牌大型客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车辆售票员竟然跟交警蜀黍讲起了人情。。。。。。
原来,当天早上,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中队长徐金正率队在辖区农村道路巡逻,排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点10分许,民警拦下了这辆川M号牌客运车辆,并发现该客车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车上人员进行清点,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经查,驾驶人夏某,持有“A1A2”型驾驶证,其驾驶的客运车辆核载33人,实载37人(含1名免票儿童),系超载2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售票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马上对超出核载的乘客进行转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对夏某驾驶客运车辆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
资阳交警将持续加强辖区重点车辆管控力度,严查客车超员、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