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叶海燕)  市民朱女士是乐山世豪广场金街的商铺租户。在物管预存电费时,收据上的一项“用电综合服务费”让她疑惑:“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是今年4月底开张营业的。物管费我都交了,用电综合服务费又是怎么一回事?”

  商家质疑:

  500元购515度电,其中77元为服务费?

  6月2日,四川在线记者陪同朱女士来到世豪广场的物管——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预存电费。朱女士用500元购买了515度电,物管工作人员提供的收据“备注”一栏写道:“代收转供电费423元”“用电综合服务费77元”。

  “实际上我们的电费是按照每度电0.97元收取的,为什么收据上要分开写?用电综合服务费的又包含了哪些费用?”朱女士对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的岳姓负责人提出质疑。“用电综合服务费包括线损和维护费用,并且在向供电公司购电的时候,供电公司也收取了我们的服务费。”岳姓负责人回答道。

  据了解,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乐山城区大部分商业综合体都是采用转供电的形式。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购入的电价是多少?供电公司是否收取了服务费?记者向国网乐山供电公司进行了解。

朱女士预存电费,物管提供的收据朱女士预存电费,物管提供的收据

  供电公司:

  未收取用户服务费,电费降价优惠已落实到位

  “每年1—4月和12月为枯水期,5月和11月为平水期,6—10月为丰水期,一天24小时又分为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每度电以0.6363元为基准,丰水期电度电价下浮5%,枯水期电度电价上浮5%,在丰枯浮动的基础上,高峰时段电度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度电价下浮50%。由于世豪商业用电在晚上低谷时间用电量较小,所以平均算下来,实际抄表结算时的平均到户电价会略高于0.6363元。”国网乐山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供电公司是否对转供电主体收取了服务费?“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向我们购电时,我们从未收取过服务费。并且,因新冠疫情影响,今年2月1日起,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电费降价措施,对除高耗能行业外的一般工商业用电,当月电费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针对世豪新瑞物业,从今年2月1日开始,每月结算电费时我们是严格按照降价标准执行的。”该名工作人员回答。

  “关于电费降价优惠,物管并没有告知我们,我们一直是按照每度电0.97元的标准购电的。”世豪广场金街的商家钱先生表示,未享受到电价的降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