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

  政府方迟迟不执行判决

  地产公司转让债权并发帖曝光

  “项目停工,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虽然法院只支持了退还保证金及利息,但对公司来说,也像是见到了春天。因此,一审、二审的判决下来后,他们都以为政府方会很快支付,但是,政府方却拒不执行。”洪旭说。

  2019年3月,四川怡海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4月1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2019年7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戴女士。《执行裁定书》载明,2019年4月10日,戴女士作为甲方,与绵阳怡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丙方签订《债权债务抵偿暨债权转让协议书》:经三方协商,由丙方将其对于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蟠龙村村民委员会、绵阳市涪城区富诚石塘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人民政府的判决债权转让给甲方,用于抵偿丙方所欠乙方的债务本息。

  洪旭介绍,《执行裁定书》下达后,石塘镇政府承诺2019年5月3日前退还保证金、拆迁费及利息共800万元。可到了5月3日,石塘镇政府仍拒绝退还保证金及利息,说5月20日再定还款方案。同年5月21日,石塘镇政府又提出5月30日还款,可到了5月30日又说8月10日一定归还300万元,余下半年归还300万元,剩余200万元季度内归还全部。可到了2019年8月12日,绵阳市石塘镇政府仍未支付。8月12日说9月15日归还,可到了9月15日,石塘镇政府又再次拖延说9月23日签署还款协议,9月底一定归还100万元,10月底归还200万元,2020年年底还300万元,余下的200余万元和利息,2021年还清。可到了2019年9月23日,他们又说以上还款方案没有通过。

  2019年9月24日,四川怡海房地产公司在网上发文称石塘镇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直拖欠该退还的5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以及35万元的拆迁费及利息。“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于是想到了发帖求助,并于9月24日在网上发布了相关内容,公司保证对发布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果有任何的诽谤或歪曲事实,甘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洪旭说。

  “分期支付”

  债权人与政府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但对方支付150万后仍拖欠

  2019年9月27日,戴女士作为甲方,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人民政府、富诚石塘投资有限公司、石塘镇蟠龙村民委员会作为乙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确定为800万元;支付方式为乙方分4次支付完以上费用: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200万元;2020年7月1日前支付2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万元。

  协议的达成,以及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原石塘镇政府确实给戴女士支付了100万元,这让戴女士看到了希望。然而,在支付第二笔款项时却让戴女士非常生气。

  “因为四川怡海房地产公司欠我的钱,当时法院判决石塘镇政府应该给该公司退还保证金,我想的是政府肯定不会欠账,所以就同意了债权转让,结果却是一直在拖欠。”戴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约定,2019年12月31日前应该支付200万元,但对方一直拖到了2020年1月23日,“那天是除夕,我也欠别人钱,债主最后直接给我说,如果不还钱就要找我家人,我也只有找石塘镇政府给我支付,最后才给我支付了50万元,我也才将我的债主应付过去。”

  戴女士称,之后数月间,她多次到石塘街道办(2019年年底原石塘镇政府和一街道办合并成石塘街道办)要求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但石塘街道办一直没有履行,“第二笔款剩余的150万元已经拖了半年,现在应该支付第三笔款了,但现在负责此事的人告诉我,要我重新签订还款协议。”

  “政府方回应”

  肯定会履行判决和协议

  请求对方考虑街办实际情况

  那么,为何在法院判决并下达《执行裁定书》后,原石塘镇政府一直未退还保证金和利息呢?

  2019年10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曾来到涪城区原石塘镇政府,当时一直和四川怡海房地产公司沟通协调的该镇原人大主席谢潜龙表示,政府绝对不会赖账,一直在和对方公司进行沟通,只是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谢潜龙表示,根据法院计算和双方协商,确定退还保证金、拆迁费及利息一共是800万元,石塘镇一年财政收入仅1000万元左右,还要用于很多民生项目,因此政府财政有困难。而公司方希望一次性退还800万元,所以双方协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他们又变更了债权人,我们也一直在和现在的债权人积极沟通。”谢潜龙说。

  原石塘镇政府发言人也表示,在双方协商时,公司有公司的考虑和诉求,他们希望一次性退还,而公司的方案拿到镇政府的会议上又没有通过,所以不是一直在拖,只是没有达成协议。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年底,原石塘镇政府和一个街道办合并成了石塘街道办,办公地仍在原石塘镇政府,而原来负责此事的谢潜龙已经调走,现在和戴女士对接的是石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周杨。

  今天(6月23日),周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判决和《执行和解协议》,政府肯定要认可也会履行。对于戴女士所说的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是他们请求戴女士考虑街道办的实际情况,如果戴女士不同意重新签订还款协议,街道办也会积极筹钱进行支付。当日下午,戴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当天已经接到街道办的电话,希望她能重新签订协议,“我要看到新协议的内容,看到街道办的诚意后,才决定是否同意。”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