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协同沿长江流域分县局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务求打准打深打实,取得实效。

  6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反电联盟”负责人举报:富顺县沱江河流域琵琶镇附近江段内有人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自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何洪立即指示由副局长缪建勋牵头,组织市局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局开展侦破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赓即成立了副局长缪建勋任组长、富顺县局政委安立任副组长,市局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局骨干成员组成的“6·30”专案组。

  专案组对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开展大数据筛查,并深入当地走访排查,通过梳理线索,于7月7日将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田某海(男,51岁,富顺县琵琶镇青峰村人)抓获,通过内审外查,进一步掌握了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名嫌疑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作案手段、活动区域及活动规律,为集中收网破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7月8日晚,自贡警方组织70余名参战民警,在当地镇村干部积极配合下,在琵琶镇沱江河流域分片、分段、分组巡逻蹲守,一举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王某、甘某东、黄某金、李某、刘某、方某超、陈某等(均为富顺县人)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扣押拖网20余张、地网10余张、升压机6台、电击瓶2台等捕捞工具和已捕捞上船的10余公斤鱼。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采取结伙的方式在长江流域沱江富顺段内,在船上安装螺旋电机、捕网等工具,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2020年1月,国家出台“长江流域十年内禁止捕捞水产品”规定以来,王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禁令,顶风作案,继续在沱江流域采取电击、安装地网、拖网捕捞等手段大肆非法捕捞水产品。

  目前,案件正在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