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打开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好友聊天……但岳池县居民曹女士一定没想到,这次加的好友会让自己损失惨重,被骗近百万元。

  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林某某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添加曹女士为好友后,以姓名为“王斌”的虚假身份与曹女士聊天,聊天几个月后便谎称其需要钱在传媒公司入股、与他人签合同需要钱、还房贷需要钱、车子被抵押取车需要钱等,以借款名义先后多次骗取曹女士共计98万余元人民币。

  后在曹女士多次催促下,林某某发给曹女士名为“王斌”的虚假身份证照片,曹女士发现该身份信息虚假,惊觉被骗,遂到公安局报案,2019年6月18日,林某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岳池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曹女士被骗款项。

  邓寒允 记者 雍剑波

  ◎法官说法

  林某某采取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但其能骗得巨款,是以投资、理财等为名,并偿还小数额款项后逐渐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利用哄骗,连续实施诈骗。被害人被骗巨额款项,倍受打击,损失惨重。在此提醒群众网络交友需慎之又慎,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涉及财产问题更要高度警觉、谨慎对待,发现受骗后应及时报警,求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