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蕴涵 四川在线记者 郑志浩

  8月26日凌晨,内江高速公路进站口附近,来自内江威远的一对情侣因为七夕节礼物挑选出现矛盾,双方竟抛车高速公路,车门大开还落下众多财物。目前涉事人员肖某已找到,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并处以记六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26日凌晨0时30分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大队执勤警察巡逻至内江站进站口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停放在高速公路上,该车两侧车窗打开,车门未锁,车上无任何驾乘人员,同时车辆引擎盖已凉,车钥匙并不在车上。

  民警通过“移动巡逻盘查系统”对车主进行核实,发现该车主并未拥有驾驶证,在尝试电话联系时,发现对方电话已关机。

  经过车边等待车主一个小时候未果后,执勤警察在全程录像监控的情况下对车上物品进行盘点,发现车上放有现金6670余元,手机一部,银行卡12张,身份证1张,欠条30余张,账单两本,其余物品若干。同时为防止该车辆影响高速公路其余行车安全,在确保拖车安全的情况下,由路政管护公司将该车拖至专门停车场进行停放。

  8月31日,车主肖某某和驾驶员肖某来到大队所在地,民警通过进站记录、车上身份证信息以及手机解锁情况,核实肖某为当时该车驾驶员。

  此时肖某才向警方阐述了当天的实际情况。七夕节当晚,肖某在收完账后(酒业供应商),和女友在内江市选择七夕礼物,由于女友想要一枚戒指肖某未能同意,两人产生矛盾。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女友情绪失控,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随后开门翻出高速跑离现场,肖某也随即弃车追赶女友,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一辆车“甩”在高速公路上,当反应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日凌晨。由于肖某存在信用问题,所以该车是以其亲姐姐肖某某身份进行贷款购买,而肖某某长期在外地务工,所以今日才回内江,陪肖某共同取车。

  民警就该事件对肖某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也表示将吸取这次教训,不会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