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车损差额谁承担?

  车主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杨女士算了一笔账,如果当初保险公司承保时按照实际的高配车购置价314000元来算,5年折旧后车辆价值应该为200960元,与低配车的差额约31000余元。

  在杨女士看来,车主提交行驶证后,保险公司给其投保时如果跳出两条不同的“新车购置价”信息,应该向车主进行询问并确认其车辆配置和投保金额,而不是自作主张地选择低配车购置价进行投保。

  “如果不是发生这次全损理赔,根本不知道车损保额是怎么计算的。”杨女士说,在投保时也根本没人提示或者询问,“虽然出了保单要显示车损保额169898元,但是谁又会去倒推计算自己的新车购置价?现在发生了全损,这差额应该保险公司来承担。”

  对此,国任保险乐山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孙经理表示,选择高配投保的话,保费会高一些。考虑到客户的需求,选择低配投保可能是保费低一点,客户更能接受一些。至于当初投保时,到底有没有告知让杨女士自己选择,可能无法再进行求证。

  9月8日下午,孙经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已经将杨女士的车损差额诉求向上级公司进行了反馈,目前上级公司回复杨女士自己签订了保险合同,只能按合同上的车损保额来赔付,如有异议可以选择司法途径来解决。

  案例:

  高配车输成低配投保

  被判赔70%差额

  事实上,杨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

  2019年,浙江的郑先生的车辆受台风影响,被洪水浸泡发生全损,理赔时才发现其高配车辆是被输入成低配车辆进行投保的。由于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之间存在36454.4元差额,郑先生将中华联合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二审认为,保险公司认为涉案车辆的保险金额是双方协商的金额,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该公司将投保车辆信息输入电脑系统时,将高配错误输入成低配,电脑自动生成的保险金额明显低于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且未告知投保人,存在过错,应对投保车辆的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承担赔偿责任。郑先生连续两年将车辆投保在该公司,在保险金额发生错误时,未及时发现并提出更改,自身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即由中华联合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对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36454.4元按70%的比例赔偿25518.08元。至于郑先生保险金额支付不足的保险费,中华联合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可另行主张。

  对于“高配低保”的情况,乐山保险行业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些可能确实是工作人员失误没有告知和询问,也有些是保险公司为了抢业务、抢客户,故意将高配车按低配车来投保,不知情的车主只比较保费高低,就被蒙在了鼓里。

  “如果高配车被低保,虽然保费低了一点点,但是一旦发生全损则损失更大。”杨女士表示,估计大多数车主都不会注意是否按车辆实际配置来投保,大家在给爱车投保时一定要小心被坑。如果保险公司拒不赔付差额,她将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