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

  天才星公司认可拍的照片23万像素,

  但称系出于安全考虑的调整且已说明

  在二审庭审中,天才星公司代理人表示,这款手表本身摄像头是200万像素,可以拍出200万像素的照片,但是目前通过软件限制,只能拍出23万像素,否则照片像素过大占用内存产生卡顿现象,会影响安全性,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进行的限制

  同时,该代理人称,该公司仅对200万像素摄像头进行宣传,没有对200万像素图片进行过承诺,也未使用任何词语修饰或说明效果。在说明书重要事项说明中,也特别注明使用过程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对此,李先生当庭出示新的证据,其通过旺旺向“小天才旗舰店”客服以及官方电话客服咨询,均得到回复称拍摄后传输图片像素不会改变,能得到200万像素。该代理人表示,这是李先生诱导提问客服得到的回复,不是公司对200万像素的承诺。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认为200万像素摄像头拍出来照片就能得到200万像素,如果仅仅只有20多万像素,他肯定不会购买。”李先生认为,该款商品的硬件、软件不兼容,而非安全性考虑。其宣传网页多处显示“200万像素摄像头”,未告知实际只能拍出23万像素照片,说明书是购买产品后才能看到且提示的字非常小。

  天才星公司代理人称,该商品拍摄生成的照片的像素与摄像头像素存在差距,是基于产品功能定位、综合效能进行的功能安排,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进行回调,使其生成与硬件像素一致的照片,但可能会出现死机、手机过热等情况,李先生表示拒绝。

  同时,该公司代理人对李先生购买该商品就是为了拍摄200万像素照片提出质疑,他认为,一般消费者购买穿戴设备,主要出于通信、安全和视频通话等功能,并没有将拍照作为家长给子女购买相关设备的消费主张,这不符合常理。

  李先生表示,女儿非常喜欢拍照,以前还给她买过相机,有点大不方便,玩家长的手机也不太好,所以选购电话手表时,看到200万像素的宣传,就购买了这款产品。

  “小天才作为电话手表知名品牌,明确标明了200万像素摄像头,实际拍照像素却只有10%左右,这属于欺诈。”李先生表示,他之所以没有直接选择退货或者同意技术回调,而是希望引起商家重视,普遍性解决该问题。

  [结果]

  法院认为不存在虚假宣传

  当事人表示将继续申诉

  天才星公司对该商品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商品宣传页面中载明“摄像头像素∶200万像素”系对产品摄像头采用的硬件规格的宣传,而非对生成图片为200万像素的内容作出宣传或承诺。其次,该款产品所使用的摄像头符合200万像素的宣传。再次,案涉电话手表的《重要事项和保修卡》载明“手表采用的摄像头为200万像素,使用过程中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保修卡中的说明保修卡中的说明

  同时,法院审理认为,天才星公司基于产品整体性能对拍摄功能进行调整并不构成产品功能的缺失,且该公司提出对李先生所购产品进行技术调整,从而满足其生成与硬件像素一致的照片的要求,但被拒绝。同时,该产品前置摄像头主要功能是用于视频通话,其使用群体通常为儿童,作为普通消费者并不会选择购买电话手表来满足拍摄需求。

  9月8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天才星公司对案涉产品的宣传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李先生主张其受到欺诈的理由不成立。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月22日,李先生表示,天才星公司故意隐瞒了200万像素摄像头功能无法完整使用,实际拍照效果仅有23万像素这一重大事实,导致其在消费过程中作出错误的购买决定。且案涉商品对成像像素的限制,已经不是“适当的调整”,而是对硬件功能的重大限制,属于欺诈销售。

  至于普通消费者是否会选择购买电话手表来满足拍摄需求,李先生认为,不应该以成年人的心态去扼杀四岁女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李先生表示,他将会继续申诉。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