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

  两年吃了30余次霸王餐

  实际上,这一次吃霸王餐距他上次这样吃仅仅过去10天。10月7日,王灿曾在眉山城区一家烤肉店吃喝后,拒付几百元账单。

  而翻开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几乎没有他不敢吃的霸王餐”,受害商家涉及KTV、饭店、宵夜店,甚至还有面馆——

  • 2018年3月5日,在眉山一酒楼内,王灿和朋友们消费2285元,拒绝支付,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4日;

  • 同年4月30日,在眉山一KTV内,王灿消费了不愿给钱,再次被行政拘留;

  • 同年6月23日,在眉山一家面馆,王灿点了3斤面,未给钱;

  • 同年9月20日,在眉山一家美食店,王灿消费后不给钱,老板选择了忍让;

  • 同年11月7日,在眉山一家宵夜店,王灿请朋友吃完宵夜不愿给钱,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 同年11月9日,在凉山一KTV,王灿消费后不付钱,被行政拘留。

  • 2019年4月1日,王灿因在眉山一饭店吃“霸王餐”,涉嫌寻衅滋事再次被行政拘留14天。

  • 2019年7月14日,王灿再次因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14天。原本7月15日是小女儿生日,他答应家庭聚会给大家做菜,但因他被拘,生日聚会后来取消。

  ……

  “这些只是警方掌握了的,还不包括没有报警的饭店、商家,以及一些报了警,后来又‘算了’的商家。”赵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王灿吃霸王餐一事,仅仅是商家未追究的,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十余次。“所内的民警们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

  除了东城南派出所,其他不少派出所也对王灿很熟悉,多位民警表示曾多次处理过王灿在宵夜店吃霸王餐的事情,有时候考虑到金额不大,一些店家选择了忍让。“金额最小的,只有20多元。”一位民警表示,还有几次是,王灿家人前来结账,店家并未追究。

 ↑去年,管教民警与王灿交谈 ↑去年,管教民警与王灿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