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明海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供图

  四川老旧小区如何改?改造资金上的“源头活水”从哪里来?改造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10月27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贾德华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谈进展 三个节点分批改造2000年前老旧小区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贾德华表示,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十四五”期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三个时间任务节点。

  具体而言:2020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193个46万户,开展40个省级试点示范;至2022年,全省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我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实际上,我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繁重:近年来, 我省先后指导成都、绵阳、攀枝花等地先试先行,并在全省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据统计,我省有近2.2万个老旧小区,涉及房屋10万余栋,建筑面积2亿平方米,居民约200余万户、600多万人,这些老旧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功能缺失、配套不完善等现象,亟需加以解决。

  贾德华介绍,今年四川全省正实施改造4193个老旧小区、惠及约46万户。截至目前,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额33.4亿元。其中,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小区已全部开工;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小区已开工38万户,开工率达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