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冻肉经抽样送检后

  发现含非洲猪瘟病毒

  屏山警方查明,自2019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左某、康某夫妻俩和戴某合伙做猪肉生意(因分赃不均等原因,戴某于2020年1月卷款退出合作,左某夫妇继续做生意直至案发)。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三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先后从简阳、宜宾等地低价进购大量未检疫的生猪、死因不明的死猪、来源不明的冻肉,租用屏山县某公司场地和冻库进行储存、分割、分装,继而贩卖至屏山周边乡镇等地,总金额达300万余元。

  据警方工作人员介绍,专案组在左某租用的冻库内查获未经销售的冷冻猪肉产品及内脏达30余吨,该批冻肉经抽样送检后发现含非洲猪瘟病毒。

对问题肉抽样送检对问题肉抽样送检

  据了解,案情查明后,为最大限度减少这批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专案组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冻库中储存的30吨冻肉及产品进行查封,并结合销售清单记录,对已贩卖出去的猪肉去向进行核查。专案组先后前往宜宾屏山县大乘镇、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宜宾叙州区及相邻的乐山市等地追查已销售的冻猪肉,大部分售出的问题猪肉被追回查封。

  目前,左某、康某、戴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屏山警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涉及食品安全、危害百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处,重点打击下游链条,确保食品安全。

  何欢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