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10月30日,对于“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中由主任职务调整为党组织副书记的人员纳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考对象”的建议,四川省委组织部在答复网友时指出,将综合考虑“一肩挑”推行情况和队伍整体情况后研究确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名网友的建议源于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即中共中央文件所明确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网友称,自己是一名基层干部,现对每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提出相关建议。招考公告中明确,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招考对象:要求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含在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由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的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四川省部分地区的建制村(社区)已经实行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合并任职,实行“一肩挑”之后,原有的村(居)委会主任身份发生改变,大部分村(居)委会主任都调整为所在党支部的副书记,按照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定向招考条件,原有的村(居)委会主任调整为党支部的副书记后就不具备定向报考条件,压缩了基层干部的报考条件和机遇。故建议将实行“一肩挑”的建制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纳入定向招考的对象,望予以采纳。

  四川省委组织部就此回应道, 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考中,考虑到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刚刚完成,为增强竞争择优,将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由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的人员纳入招考对象。

  四川省委组织部指出,针对网友提出的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中由主任职务调整为党组织副书记的人员,纳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考对象的建议,我们将综合考虑全省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推行情况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队伍整体情况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