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等13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盗窃一案获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至此,攀枝花一个大量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境外犯罪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在“断卡”行动中被“终结”。

  被告人周某等13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500——800元的低价买进银行卡,并要求办卡人提供U盾、身份证照片、手机卡和支付宝账号,而后以1000——1500元的高价卖出,从中牟利。短短半年时间,买卖和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数百张

  在此期间,周某等3人还利用买卖他人银行卡的机会,以挂失银行卡再取现的方式,盗窃银行卡中资金近20万元,并进行分赃。由于案情重大,东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搜集、固定和研判电子证据,使案件得以速办速判。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今年9月起,四川省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为配合“断卡”行动,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树立“案结事未了”的理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打击、教育、预防多向施策,治本清源,助推行动取得了实效。

  胡波 韩舒慧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