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捕获的渔获物。(屏山县公安局 供图)犯罪嫌疑人捕获的渔获物。(屏山县公安局 供图)

  通过密查和紧密部署,警方于7月21日将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王某文、王某海抓获,现场查获“抬网(经查看网径1厘米,俗称‘绝户网’)”7张,收缴渔获物11余斤。为确保打击效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决定以点破面,将王某文、王某海作为突破点,查明了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捕捞的情况。

警方查封的渔船。(屏山县公安局 供图)警方查封的渔船。(屏山县公安局 供图)

  2020年8月5日-11日,屏山县局集中警力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先后4次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林、巫某权等10人。

  截至目前,已查明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大石村、冒水村部分村民从2020年4月开始,自制渔船和渔网(网径1厘米以下国家禁止使用的网具),在屏山县清平彝族乡金沙江水域非法捕捞银鱼,随后将捕捞的银鱼销售给本乡个体老板陈某某、巫某某。陈某某、巫某某将银鱼简单加工转卖给凉山州雷波县涂某,涂某再在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到云南昆明和广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