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课间休息期间,小黄的裆部被与他人嬉戏的同班同学踢了一脚,当时未及时就医。13天后,小黄去医院检查时,被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坏死”,需手术切除。小黄接受手术后,经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小黄的父母将学校和踢人者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近日,武胜县法院审理并宣判了这起案件,判决踢人同学赔偿11.4万元,武胜县某学校赔偿6.7万余元。
课间休息遭同学踢裆
2019年11月13日下午,在第一节课间休息期间,在武胜县某学校就读的小黄站在教室外走廊上休息,裤裆被与他人嬉戏的同班同学小宋踢了一脚。小黄顿时感觉到疼痛,捂住裆部蹲下哭泣,之后回到教室座位上休息。
第二节课上课时,老师发现小黄在哭泣,便询问他具体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去看病,小黄称不去医院。小黄平时在学校住宿,放假时才回乡下老家。同年11月25日,小黄将睾丸疼痛一事告诉了老师,老师随即安排小宋陪同其就医。次日,小黄由其婆婆带至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坏死”。医生当即告知小黄需要立即手术,否则会危及生命。在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半个月后,小黄回到家中休养。
小黄的父母认为,儿子被小宋踢伤,学校和老师未重视小黄的伤情,事后学校未积极采取有效的紧急救治措施,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小黄终生身体器官不完整,身体和心理受到严重创伤。此外,学校没有积极处理小黄在学校上课期间受到伤害的事,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小黄的父母将学校、小宋及小宋的父母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