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每位子女应尽的责任和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却依然存在。近日,记者从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天全县一名84岁老人有8名子女,但子女们却因种种原因不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天全县司法局通过县、乡、村各级干部上门调解走访,让其与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终于“老有所依”。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案件回放:
8名子女以各种理由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天全县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结合并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开展活动。针对农村中因不赡养老人而导致老人贫困的问题,专题制定赡养法治扶贫方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整合调解、援助等力量,实现访调和援调结合,深入扶贫户,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1月14日,天全县司法局基层调解负责人以及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受该县原新场乡政府邀请,参与调解该乡精准扶贫对象李婆婆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纠纷。李婆婆已84岁高龄,但8个子女以种种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视力残疾且多病,一人住在深山中,其弟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提供帮助,解决老人困境。
原来,李婆婆有的子女以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的子女以分家不公平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虽然有8名子女,但是残疾多病的李婆婆,却未享受到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
案件结果:
达成调解协议
让老人“老有所依”
“父母将你们养大,你们也要对其履行赡养义务……”了解到该情况后,天全县司法局通过县、乡、村各级干部上门调解走访。最终,该名老人与8名子女达成口头赡养协议,每月给付其200元赡养费,让李婆婆“老有所依”。
律师说法:
成年子女对父母
负有赡养扶助义务
“通过调解方式,更能有效解决纠纷和矛盾,防止以后再发生此类矛盾。”参与调解的律师表示。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更是法定义务。该律师认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该律师提醒,父母有多位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根据各位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结婚时资助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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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成年子女必须承担赡养义务。扶助,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赡养义务会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可以协议约定免除赡养义务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也就是说,子女间可以就赡养份额承担、承担方式等进行约定,但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所以,即使签有不进行赡养的协议,该赡养还是得赡养。
赡养仅仅给钱就可以了吗?
赡养从来不只是“给钱”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以及时间上的付出和感情上的投入。除了关注老人的“经济问题”,还应关心老人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