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收缴水费?
凉山州干拖村,发展青花椒、水蜜桃产业初,一度存在果园与人争水喝的问题。“以前有自来水,但由于水源不够,加上一些人用自来水灌溉果园,村民的饮用水不能得到很好保障。” 干拖村支部书记翁古各各说。
2019年底实施饮水工程改造,充足的饮用水在2020年春节流进全村589户。后来又通过水价改革实行计量供水,村民商定0.6元/吨水,每年度收费一次,用于工程维护和人工费,实现共建、共管、共享。村民再也没用饮水灌溉,再没缺过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通过近些年的工程建设,我省共建成45000多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覆盖6千万农村居民用水。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水量不够、工程难持续等,特别是干旱季节、春季等用水高峰时节,以及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和财政补助经费不足以支撑工程持续正常运行的地方。”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研究,“无人管”“无力管”等后天管养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归根到底是缺少管养经费。
“通过建设合理的水费收缴机制,有利于促进用水户树立有偿用水意识,主动参与对供水工程和供水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价格杠杆可协调好保障农民基本用水需求和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关系。从商品属性来说,农村供水工程通过取水、输水、净水、配水流入到用水户水龙头的过程中,投入了物力、财力、人力,饮用水变成了“商品水”,也就有了水价和水费问题。
水费价格如何核定?
根据有关部署,我省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农村供水成本是指,供水单位生产和经营商品水,并供给到用水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水费、折旧费、年运行维护管理费(含大修理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水价核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共同制定,除了核算供水成本,还要考虑地方实际,再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意见。”省农田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水费收缴政策制度基本完善,并采取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单元核定水价或以市县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指导水价等方式,完成了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工作。
“四川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入和管养成本高,加上农村人口密度小,如果按照实际成本来核算,价格根本低不了,但考虑到供水工程的公益性,实际上将降低了收费标准。”该负责人介绍,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规定地方财政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
同时,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钧激励机制,从水价核定、用电、减税等方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和措施办法,减轻饮水工程运行成本,减少农村群众用水支出。一系列综合措施下,全省收费工程占比、水费收缴率不断提高。2020年1月至12月,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从2.8万处增加至4.5万处,水费收缴率从92.2%提高至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