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来还旧?他陷入套路债台高筑

  小黄是众多受害人之一。2018年7月,他看到了汽车后视镜上有一张“贷款”小卡片。卡片上写满了“低息、秒放款……”这让正好有资金需求的小黄动了心,他通过卡片上的联系方式接触到了“贷款公司”的“业务员”。

  同年7月31日,“业务员”张某、徐某、李某让小黄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屋抵押借款15万元。小黄同意后签订了借款合同,“业务员”张某当即全额转款15万元给小黄,整个办理流程不过一小时。随后,“业务员”徐某、李某又拿走了小黄的身份证、房产证及房门钥匙等物品。

  就在小黄收到借款后,徐某等以收取“砍头息”等为由,要求小黄支付了6.783万元。最终,小黄名义上借款15万元,但实际只收到8.217万元。一个月后,小黄的借款就到期了,他无力还款,此时,“贷款公司”以“转单平账”为由,将小黄带至一典当公司,让小黄将房屋作抵押,借款40万元。当小黄收到40万元转账后,再次按要求向“业务员”及典当公司支付了“砍头息”“手续费”等费用16.075万元,由此,小黄已被骗入典型的“套路贷”诈骗之中。同年9月25日,高额的“服务费”和极端的还款期限再次让小黄捉襟见肘,“业务员”又再引导小黄“借新还旧”……短短几个月,“贷款公司”以“滚雪球”的模式让小黄的债台高筑,其本人、亲戚、朋友不断受到电话骚扰,“贷款公司”还组织人员到小黄家对他及其家人进行言语辱骂、威胁和殴打。

  非法获利上千万“套路贷”团伙被团灭

  侦查员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掌握该“套路贷”犯罪团伙核心管理层为党某、马某等人,他们纠集左某、彭某等人,多次诱使或迫使受害人签订借贷、房屋过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后又通过“以贷还贷”“转单平账”等方式,故意制造银行流水,恶意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以所谓贷款中介行规为由,从中收取“外访费”“砍头息”等费用,非法获取受害人房产、车辆和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在犯罪过程中,该团伙还实施了滋扰威胁、暴力催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行为。

  警方在摸清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构架、作案规律、人员轨迹,固定犯罪证据后,集中收网时机已然成熟。2019年9月,民警在绵阳经开区等地抓获党某、马某等人。截至2020年1月,警方先后多次出击,共抓获“套路贷”团伙成员30人。公安机关对党某、马某、左某等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他违法情节显著轻微人员,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

  犯罪团伙落网后,公安机关又通过数月的追赃挽损工作,为数十名受害人追回全部被非法抵押的房产、车辆,冻结团伙涉案资金。

  今年7月22日,绵阳市中级法院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党某、马某、左某等14名被告人1年至15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50万元。

  警方提醒

  据参与案件侦破工作的民警介绍,在“套路贷”的典型套路中,先是通过“秒放款”等谎言,诱惑受害人贷款,后再通过一系列非法手段虚增受害人的债务,在受害人无力还款时,又通过暴力或者软暴力的方式索债。

  警方提醒,首先,一定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借款平台。其次,一旦不慎形成了借贷事实,要警惕债主在讨债过程中,不断持续垒高债务。如果债主在索取债务的过程当中,实施了一些暴力或者软暴力的手段,如跟踪、恐吓、威胁、电话短信滋扰等,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