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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回复

  系入驻机场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签约时已明文规定不能虚假宣传

  四川在线记者随即联系到云龙机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些推销会员卡的人并非机场工作人员,而是入驻机场的第三方工作人员。“我们当时和第三方签合同的时候,明文要求了应该如实和旅客解释卡的用处和功能,不能虚假宣传。机场还会不定时组织第三方入驻公司召开关于服务质量的会议,对他们提出工作要求。”

  对方表示,若有乘客遇到疑似第三方工作人员虚假宣传会员卡的情况,机场会第一时间查证、核实。一旦情况属实,会立刻要求第三方退款,并对该机构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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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机场对第三方具有管理责任,仅明确告知第三方不能虚假宣传是不够的

  “要求不能虚假宣传”“提出工作要求”……从云龙机场工作人员的介绍来看,该机场对第三方入驻企业的管理是否足够到位呢?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世春认为,从《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来看,机场对第三方具有管理责任,仅明确告知第三方不能虚假宣传是不够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第三方是指在机场进行经营的业主,机场把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来进行经营,那么机场对第三方就要尽到管理的责任。也就是说,机场不仅要明确告知第三方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等,更要实时监管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及时制止此类行为,要真正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这件事实际上也对更多此类公共场所的管理也是个提醒:不能用告知来替代管理。”有业内人士分析:实际上,当前在机场、高铁站等公共场所,有不少第三方企业入驻,这不仅丰富了机场等地的业态,也方便旅行者,但如何对这类第三方企业做好跟踪管理,让企业更优质地提供服务是一个课题,需要更多的思考和实践。龚世春建议,机场需要重视乘客反映的问题,建立畅通的线上、线下投诉通道,让乘客知道上哪儿提问题、解决问题。接到投诉后,不能抱有“解决了,就行了”的态度,要定期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类,从问题中找到管理的疏漏环节,及时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