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就启动了《规定》的起草工作。”彭涛说,《规定》将以3家管理部门名义共同出台,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出租汽车运价实现规范管理。

  从现状来看,对于打表计价的巡游车,全省基本未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有管理机制的城市,或者多年未调整,或者调价周期长、普遍需要1年以上;而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约车,运价又存在“调整过于随意”的情况。

  “运价是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和司机收入、行业稳定等息息相关。”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客运处处长孙坤说,从前期调研来看,存在用车的高峰期“打不到车”,机场、火车站等车辆排队时间久的地方、司机不愿拉短途,随意加价、或喊“一口价”等乱象。

  运价如何“管”?

  目前,《规定》已完成相关部门及行业内、社会公众多方意见征求,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拟将出台。

  根据《规定》送审稿,我省出租汽车运价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者两者相结合,网约车运价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果当地城市认为有必要,可申请纳入《四川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还明确,政府指导价分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幅度、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下限价格及上浮幅度三种形式,具体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至少每3年或5年进行一次评估。

  “这就明确,打表计价的巡游车运价可以动态调整。”孙坤介绍,允许动态调整有利于破解“打车难”,比如,从前期调研来看,春节期间实行了运价上调的市州,对出租汽车“乱喊价”的投诉反而少。但“怎么调”“调多少”不是随意的,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定,实施前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公开,具体实施过程,政府部门也将加强监管。

  网约车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但《规定》亦明确,运价应符合价值规律,且相对保持稳定,“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