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丈夫影响力受贿千万,均为现金

  判决书显示,除了和李俊共同收受的钱物,2012年至2020年,贺雪梅还通过李俊担任西昌市政府市长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李俊担任西昌市委书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建、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梁某、朱某等人共计1010万元人民币。

  2012年6月,贺雪梅受肖某委托,向承包了某项目的张某“打招呼”,让他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了肖某的朋友梁某,合同价为3000万元。2014年、2015年,梁某分三次送给贺雪梅210万元,均为现金,通过肖某送至贺雪梅在西昌的家中。梁某在证言中提及,张某能把这个工程拿给自己做,“主要还是李俊的原因”,如果李俊不是西昌市的主要领导,张某也不可能“听贺雪梅的话”。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中间人肖某,即为时任西昌市统计局局长肖斌,其2014年转至西昌市财政局工作,先后担任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7月起任西昌市副市长。据四川省纪委监委2020年11月2日消息,贺雪梅、李俊落马后不久,肖斌也被宣告接受调查。2021年6月,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肖斌被“双开”一事,其中即提到,肖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前述判决书中也显示,因给梁某和贺雪梅“牵线”,肖某也获得了50万元“感谢费”。

  判决书显示,2015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西昌海河有黑臭水体,要求限期整改。次年,西昌市提出采取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对东西海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并与某公司达成了初步合作意愿。2017年,该项目上报财政部审核,但其超出了该年西昌市财政承受能力,因此迟迟未能纳入财政部PPP目录库。

  作为该项目部分工程的承包者,四川XX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找到“在职研究生同学”贺雪梅帮忙。2018年上半年,朱某在成都邀请李俊、贺雪梅吃饭,席间请李俊关照一下该项目,李俊回复“已经安排人负责办理了”。一个多月后,贺雪梅让李俊“再催一下”。李俊在证言中称,朱某之所以“很着急”,“是因为项目要入了财政部目录库,中标单位才能到银行融资,缓解施工方的施工压力”。

  “2018年上半年到2018年10月份期间,贺雪梅也多次通过电话、当面交谈等方式询问项目入库办理情况,让抓紧时间办理,尽快让项目入库。”时任西昌市财政局局长肖斌证言称,在李俊和贺雪梅的压力之下,其安排下属对全市5个棚改PPP项目和绕城公路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整,“腾挪出财政承受空间”,因此三河PPP项目顺利通过了省PPP中心审核并报财政部审核,并在2018年10月入库成功。

  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朱某先后十次向贺雪梅送现金共计800万元。每次送钱时,朱某均使用纸箱装,亲自送到贺雪梅在西昌的家中或都江堰青城山附近的别墅里。“送给贺雪梅钱,主要是因为感谢她帮忙解决了项目入库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维持好与她的关系,她的丈夫是西昌市委书记,今后遇到问题好请她帮忙。”朱某在证言中称。

  据李俊称,其在2019年下半年和朱某的一次饭局后,对贺雪梅说“不能收朱某的钱”。贺雪梅供述称,收下的800万元钱,一小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一部分存入自己的农行卡和其持有、保管并使用的其母亲的农行卡中,用于理财炒股,剩下的大部分钱,“存放在朱某家中的保险柜中了”。

  对此,判决书披露,2020年3月,四川省监委发现了李俊、贺雪梅受贿的相关线索,并进行了初步核实。为了逃避组织调查,二人于5、6月将一批赃物转移、寄放在朱某家的保险柜中。

  2021年9月7日,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对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贺雪梅与李俊二人共同受贿所得赃款486.57万元、贺雪梅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赃款1010万元,共计1496.5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