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上诉方代理人出示证据庭审过程中,上诉方代理人出示证据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旁听了庭审   省高院供图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旁听了庭审   省高院供图

  连日来,四川多家餐馆因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遭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餐饮公司”)起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店招能否使用“青花椒”三字,成了不少商家的困惑。

  13日,作为系列案中的一例,上诉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以下简称“五阿婆火锅店”)与被上诉人万翠堂餐饮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经过持续1个多小时的庭审,省高院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针对庭审焦点,法院审理认为,五阿婆火锅店通过注册“邹鱼匠”商标经营青花椒味的火锅,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没有攀附涉案注册商标的意图,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其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相关争议终于划上休止符。

  “现在我终于能把店铺的‘青’字挂回去了……”庭审结束后,五阿婆火锅店老板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