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 四川在线记者 薛维睿

  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对余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拟酌定不起诉组织公开听证。会上,余某某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认罪悔过,表示愿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当场向野生动物救助组织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捐赠现金3000元。

  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花费460元在网上购买赫曼陆龟1只,2019年8月又花费6000元购买辐纹陆龟1只。经鉴定,其购买的辐纹陆龟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保护物种,赫曼陆龟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物种。

  余某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且引进外来物种,容易对本地物种造成破坏,损害本地生态资源平衡。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同时,雨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由该院“熊猫咪咪”生态检察工作室同步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鉴于本案中当事人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愿意对生态损害进行赔偿,雨城区检察院决定对本案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参与听证人员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无异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对余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同时,检察院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区林业局发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代表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