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为全面加强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实施分类整治,日前,省安办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重点整治对象为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为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应急管理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以清单形式明确具体评估企业及装置名单,并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辖区内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逐一开展深度评估,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哪些老旧装置要求直接淘汰呢?《方案》明确将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分为高安全风险、较高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较低安全发展四个等级。老旧装置工艺或设备列入国家相关淘汰目录以及存在其他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
《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六个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省级有关部门将组织相关企业和专家进行专题培训;3月31日前,企业将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台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5月30日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有关企业自查评估情况进行复核,督促有关企业制定“一装置一策”方案,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措施分类整治清单;6月30日前,专班将组织专家,对照企业自评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深度评估,核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9月30日前,各有关企业按照“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成淘汰退出,原则上年内完成改造提升。同时,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老旧装置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月20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我们要求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一装置一策’整改措施落实。各市(州)定期将排查评估工作进展、风险管控、执法处罚等情况上报,我们将适时对展检查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处罚情况进行通报。”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