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冰墩墩”、 向未成年人销售鸡尾酒、药房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3月18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近期查办的一批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质量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

  自“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出击,以案件查办为抓手,通过大要案例、典型案件查办,充分体现行动成效。一起来看看这些案例。

  案例1: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州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案情介绍:2021年7月23日,新都区市监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新都支行移送的线索对新都区某美容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广州某公司在销售化妆品过程中以认购产品的方式收取入门费,并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新都区市监局对当事人涉嫌传销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要求被加入人员购买美容护肤产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其代理奖金制度根据会员推荐人数及团队销售业绩为依据,会员之间存在上下层级关系,上级依据下级代理及其团队的销售总业绩获得报酬和奖金。截至案发,当事人收取会员投资金额239937121.2元,支出222856728元,获利17080393.2元。

  处理结果:当事人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要求被加入人员购买美容护肤产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级依据推荐下级及团队销售总业绩获得报酬和奖金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2月22日,新都区市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1708.03932万元;2。 罚款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