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达州市渠县公安获悉,该县桔子酒店不履行防疫责任、漠视防疫通告和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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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公安通报称,经调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叶某豪在3月30日晚入住渠县桔子酒店,而桔子酒店在明知其是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却没有查验其行程码及健康码,也没有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落实管控措施,而是允其入住和随意外出。

  目前,该名中高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已按照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桔子酒店已被责令停业整改。

  渠县桔子酒店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未建立来访管理等制度,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渠县桔子酒店依法立案调查。

  渠县公安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每个人共同的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通告要求,主动报备行程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