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车站乘车,四川荣县男子代某某不但不佩戴口罩,还对劝阻人大打出手,致车站3名工作人员受伤。4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代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600元的处罚。

代某某代某某

  办案民警介绍,4月6日下午,31岁的代某某来到荣县西门车站,准备乘车前往成都。代某某进候车大厅时未佩戴口罩,车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提醒,但他并不配合,还对工作人员的劝阻心生不满,甚至动手打人,致车站3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荣县警方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代某某控制,然后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到案后,代某某对自己寻衅滋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荣县警方已依法对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600元的处罚。

  陈茉莉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