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错过下车地点,一名女子与客车司机发生口角,后来更是上前拉拽行驶中的客车方向盘,司机紧急制动停车……这是2021年9月27日早晨发生在四川南充城区的一幕,客车的行车记录显示,事发时,车辆正以30km/h左右的速度行驶在一段城区道路。此次抢夺方向盘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4月24日,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当庭宣判,女子肖某因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同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事发——

  错过下车点

  49岁女子竟拉拽客车方向盘

  2021年9月27日清晨8时许,一辆由广安市武胜县烈面镇出发,开往南充的客运班车行驶到嘉陵区元宝山(小地名)附近时,在此等候进城的肖某上了车。

  肖某今年49岁,她当天本来进城后会在嘉陵区一小区附近下车,但因错过下车地点,便与客车司机杜某发生了口角。上午9时许,当客车行驶至南充顺庆区玉带南路二段与南门西街交汇处时,肖某从自己的座位上走至客车驾驶位旁边要求下车,并随后用左手拉拽客车方向盘,致使客车在行驶中向右偏离,行驶至右侧车道上,客车司机杜某紧急制动停车,并打电话报警。

  客车行车记录显示,事发时车上共有10余名乘客,车速在30km/h左右。监控画面中能够看到,肖某拉拽了一下方向盘后,杜某便紧急制动停车。幸运的是,这一突发情况发生时,客车两边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

  据车内一位乘客回忆,肖某看到司机打电话报警后,也没有离开,而是在原地等待民警的到来。

  宣判——

  犯妨害安全驾驶罪

  被判拘役3个月 处罚金2000元

  4月24日上午,本案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红星新闻从庭审现场获悉,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妨害安全驾驶罪以及相关事实,肖某说没有异议。法庭上,肖某说自己不懂法,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在开庭前,肖某已签订罪认罚具结书。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抢控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妨害安全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肖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肖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宣判后,肖某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本案法官表示,妨害安全驾驶已经入刑,本案也提醒社会公众,安全驾驶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所有人员应形成同舟共渡的共同体意识,相互尊重,理性沟通,万万不能在行驶过程中因个人恩怨,危及公共交通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