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套房子100万能不能拍到?”今年1月,成都市民小余看中一套法拍房,便通过一家名为“千里法拍”的公司尝试参与竞拍。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100万那基本上就是你的房子了。”然而最终,这套房子的成拍价达到350余万元。

  6月,市民小杨也看上了一套起拍价为76万元的法拍房。“蓉城法拍”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房子基本上就是起拍价拿了。到时候我们这边会帮您进行操作。”然而最终,这套房子的成拍价达到165万元。

  事后,“购房”失败的小余和小杨均要求上述法拍公司退还1至2万余元的服务费或尽调费。对于小余的说法,千里法拍公司方面称,“‘基本上’不等于‘100%’”;而面对小杨,蓉城法拍公司方面则表示,员工“可能在沟通上、话术上有问题”。

  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他们聚集在小红书平台声讨这类法拍公司,发布聊天记录等证据,称这类法拍公司“瞎承诺”、费用不透明、且有“跳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单”的行为……

  官司

  7月12日上午,一场关于服务合同纠纷的官司,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王敬维的遭遇与小余、小杨类似,被告是蓉城法拍公司。

  王敬维的律师在法庭答辩道:“王敬维于2022年2月17日,与蓉城(法拍)公司签订了司法拍卖房委托合同,同日向蓉城(法拍)公司预付26000元的费用,后因蓉城(法拍)公司提供的房屋调查报告有多处错误,导致王敬维未能成功竞拍成功,后王敬维多次要求蓉城(法拍)公司按照约定退回26000元费用被拒绝。”

  该律师表示,要求蓉城法拍公司退回26000元费用的理由,是基于重大误解撤销案涉的服务协议,若合同撤销,则被告应退还26000元。即便不构成重大误解,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若竞拍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应当向原告退回26000元。

  该律师解释,“重大误解”的具体指向是26000元费用的性质,因为按照双方的约定,若竞拍不成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当原告向被告主张退还26000元费用时,被告认为该费用不是服务费,而是房屋调查费用。

  该律师还称,案涉房屋调查报告实际形成于2022年1月17日,而案涉服务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因此该调查报告成本的产生原因与原告无关。且根据双方协议,被告可以为原告提供一年不限次数的房屋调查报告,也可以看出被告的房屋调查报告成本极低。

  对此,被告蓉城法拍公司方面不予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应予全部驳回”。

  随后,原告方进行了举证,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服务协议、房屋调查报告等材料。红星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当天法院还为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王敬维的律师告诉记者,蓉城法拍公司的司法拍卖房委托合同的条款规避了很多法律问题,或由专业法务撰写,因此胜诉的希望不大,但通过调解退回五、六成费用的希望较大。

  王敬维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在与蓉城法拍公司的沟通中,该公司也对他做出了一些“瞎承诺”,但其律师认为,相关的“营销手段”被认定为“欺诈”很难,因此他未在法庭中提出。

  蓉城法拍公司全名为“四川蓉城法拍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与王敬维的服务合同纠纷,是该公司面临的第一场官司。

  而更多与法拍公司有纠纷的消费者,目前是通过网络曝光、投诉等方式,主张退回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