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方:不是开办幼儿园 场地属个人私有商业产权

  8月3日,学堂方曾经发布过一份“告业主书”。其中表示,在经营者身份以外,她们也是四期业主,“给大家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在里面,修哲学堂表示,在取得合法的许可之前,“我方没有、也不会进行任何招生及经营活动”,并将“积极采纳业主合理、合法的需求及建议。”

↑8月3日,修哲学堂发布告业主书。图据受访者↑8月3日,修哲学堂发布告业主书。图据受访者

  更早的时候,一份落款于7月9日的“告家长书”里,修哲学堂表示,拟在该小区开办面向3-12岁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预计秋季与大家正式见面。”

↑7月9日,修哲学堂发布告家长书。图据受访者↑7月9日,修哲学堂发布告家长书。图据受访者

  8月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见到了修哲学堂的经营者,她们在律师陪同下接受了采访。她们确认了前述两份文件。通过文字,她们表示,修哲学堂并不是幼儿园,而她们提供的一份去年12月的沟通记录里,产权人曾向业委会和社区表示:“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开办幼儿园。”

  经营方继续介绍,学堂目前申报使用面积1340平方米,其中仅约500平方米用于室内教学,“拟申报的办学规模为105人。”

  对于招生,她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会优先满足小区业主要求,“也考虑招收少部分小区以外人员的子女。”

  修哲学堂随同的律师也从法律上介绍了情况。在他们看来,学堂使用的场地属个人私有商业产权,装修无需经过其他业主认可。其次,学堂也拥有不受他人干涉的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他们指出,场地业主的产权里,也有一部分公摊面积,所以对小区公共区域拥有使用权。同时,“作为相邻权人,小区其他业主依法应当给予我们必要的通行便利,无权禁止我们通行。”

  “我们将会积极同小区业主沟通。”学堂经营者表示。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8月6日晚间的沟通并不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