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部分行道树被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羊区政府新闻办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事件发生后,青羊区委区政府和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涉事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以下处理。

现场散落的枝叶现场散落的枝叶

  一、青羊区的处理决定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传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巫洪栋,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少城街道办事处(属地街道)、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行业主管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31棵行道树(其中桂花树20棵,经专家初步认定树龄22-32年,胸径12-30厘米)被砍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金额并处以罚款共计50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