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李寰

  “实验”“外语”“双语”“国际”……这些在学校招生宣传中不时能够见到的“扯眼球”字眼,今后不能再被学校拿来随意命名了。为进一步健全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推进全市特色化校名与学校内涵建设相匹配,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导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今后冠以“实验”“外语”“艺术”“体育”等特色化字样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必须符合《导则》规定的条件。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擅自冠名的学校,相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予以限期整改。同时也明确,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则,对学校更名前已入读的在校学生,其毕业证、档案等签章不受更名影响,学校应提前预留。

  据了解,成都出台系统性的《特色化校名命名导则》在全国都具有首创性。

  新学校哪些字样不能乱用?

  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容易误导家长的文字

  命名时哪些字样不能乱用?《导则》指出,校名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不得含有与其办学特色不符、误导家长或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名称。

  不得冠以“国际”“全球”“中华”“华夏”等代表世界、中国的惯用字样;

  不得冠以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字样;

  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区域及其变体字样;

  不得冠以“示范”“旗舰”“精品”“标准”“双语”“英美”等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作用字样(其中:幼儿园名称不得冠以“实验”“外语”“艺术”“体育”等字样,

  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称不得冠以“实验”等字样)。

  登记使用的外文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中文名称涵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