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新都警方重拳出击,发起打击非法仓储、运输与销售成品油专项行动,现场抓获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等嫌疑人4名,查封违规加油站2处,查获作案车辆3台、地下油罐2个,查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约30吨,成功端掉这个涉案金额50余万元的非法销售成品油团伙。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在未取得经营加油站资质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租借加油站场所、设备、许可证等,非法从事成品柴油的销售、批发,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向新都区的部分过往司机销售。2020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合计销售劣质成品柴油1000余吨,涉案金额5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鉴定,涉案柴油均为不合格产品,主要原因在于柴油中的硫含量以及酸度远远超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两项因素对于环境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犯罪嫌疑人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利益熏心,在明知涉案柴油系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向过路货车司机售卖,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侵犯了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隐患。

  2021年6月11日,公安机关以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中的涉案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经营柴油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涉案柴油不属于刑法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与此同时,经营该柴油的行为不具备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因而不构成危险作业罪。但是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财、吴某、罗某某、黄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且在明知涉案柴油系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向过路货车司机售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非法销售50余万元,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车主,给车辆加油务必到正规、合法经营的加油站。同时告诫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心理非法贩卖汽油、柴油,一旦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高压态势消除社会隐患。

  (李佳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