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回应:

  标注价格是提醒租客爱惜房屋

  “咋个没交接,他们都在清单上签字了,现场还一样一样清点过。”8月4日,房东秦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房屋一直是自己在使用,最近因要到外地工作,才将其出租。7月22日,租客和他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当时爽快地支付了11.6万元的押金和租金,双方还合了影。后来,对方提出需要房屋物品移交清单,由于现场没有准备,他便表示之后补来。

  接着,秦先生安排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清点整理并拍照,花了两三天时间。7月26日左右,清单整理好后,租客再次来到现场,并逐一签字确认后离开。后来,因为他人在外地,便通知租客去物管处拿钥匙。

 租房合同 图据受访者 租房合同 图据受访者

  结果没隔多久,秦先生便接到租客通知,称屋内物品太昂贵想退租。对此,秦先生表示退租可以,但押金不退且需要再支付一个月租金。租客不接受这个条件,便提出让其搬空屋内物品再入住的要求,秦先生没有同意。因此,双方就退租一事协商未果。

  针对租客提出的屋内物品昂贵,又没有凭据的说法,秦先生表示,屋内的家具购买了两三年左右,是欧式风格,市场价格很贵,随便去家具市场都能问到价格。整套别墅装修下来花费数百万元,多以实木家具、石材为主,还有电梯,前后花园等。他们日常都仔细维护,每个月请保洁来做清洁,花园绿化也有专人管理,鱼池的锦鲤都是几百上千一条。在移交清单上把部分较为贵重的物品标注了价格,目的是提醒租客爱惜房屋。“我又没让他买,如果东西不在了、搬走了肯定要赔偿;如果有一点擦烂,谁来找你,以后注意爱惜就对了”。

  至于押金及违约金的问题,秦先生表示都是合同里约定的,“如果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为5万元,租赁期间,乙方(承租方)提前解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同时甲方(出租方)收取的押金不退还,租金按实际租住天数的剩余金额退款。合同的备注中写明:“未满六个月,押金不退。乙方违法乱纪,押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