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捕捞作业和销售野生鱼。不过,在四川省乐山市,有一家鱼馆竟然在禁渔期将养殖鱼冒充野生鱼卖。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该鱼馆因虚假宣传被处罚4500元。

用养殖鱼冒充的野生鱼用养殖鱼冒充的野生鱼

  禁渔期卖野生鱼?350元一斤!

  前不久,乐山市民周先生发现,现在正是禁渔期,在市中区悦来镇荔枝湾村却有一家“帅老捌野生鱼馆”明目张胆地卖野生鱼,而且价格不便宜,“老板说保证百分之百的野生江团,350块一斤,那顿饭3个人花了1000多元。”

  在当地记者的暗访过程中,该鱼馆老板介绍说,水蜂子380元一斤,江团350元一斤,黄辣丁200元一斤,绝对是野生鱼,假一赔十。对于鱼的来源,老板称,是附近一位村民从河里捕获后售卖给鱼馆的。

  周先生认为,明明是在禁渔期,如果捕捞和售卖野生鱼是违法的,若用养殖鱼来冒充野生鱼高价卖给消费者,则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养殖鱼类的价格和帅老捌野生鱼馆老板报出的野生鱼价格差别很大。市场上,养殖黄辣丁价格一般在10多元到20多元一斤不等,养殖江团价格在20元一斤左右,餐馆最高售价也不会超过100元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