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今年47岁的四川巴中南江籍民工黄军,2016年11月在山东潍坊安丘市一建筑工地打工受伤,被当地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裁定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黄军并未拿到赔偿。由于该工程层层转包,涉案单位纷纷“甩锅”,黄军陷入了马拉松式的官司。安丘法院一审之后,黄军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法院,发回安丘法院重审后,终于确定了实际用工主体,认定其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却未判决其承担责任。前不久,黄军被迫再次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有工伤认定权,安丘法院应直接判定用人单位担责。该判而不判,把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将问题转嫁给受害者,明显违反了程序法,增大了受害者维权成本,不利于弱势群体维权。”黄军的代理人表示。

  如今,黄军维权进入第四个年头,治疗、打官司已花费20余万元,全家债台高筑,两个孩子为此辍学。“这几年,感觉自己就象一只皮球,被他们踢来踢去”黄军说,比起身体的伤残,内心的煎熬更加痛苦。眼下,黄军即将迎来潍坊市中级法院二审,他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结果,能够早日回到四川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