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行贿遭拒

  竟偷换肇事司机送检血样

  2019年6月11日上午,黄某找到事故中队中队长杨某,提出希望帮忙处理掉傅某的酒驾情节,并将3万元现金送予杨某,被杨某拒绝。当天上午,黄某从未送掉的3万元中拿出3500元,购买了2瓶国窖1573白酒、2条大重九牌香烟,并将其中1万元放入装烟、酒的袋子中,试图送予杨某,仍被拒绝。

  6月12日上午,黄某到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又找到杨某请求帮忙,并要把头天准备的物品和现金送给杨某,仍被拒收。随后,杨某离开单位,去参加体能测试。

  趁杨某走后,黄某进入杨某办公室并找到傅某的送检血样,将血样倒入一个印有“怡宝”字样的矿泉水瓶中,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血样倒入原先装血样的抗凝血管内,驾车离开,并将调换出的原始血样丢弃在距离交警大队不远处的垃圾箱内。最后,黄某返回交警大队,将调换后的血样物证袋放回原处,离开现场。

  当天下午,杨某及同事谢某发现傅某的血样有被人调换的嫌疑,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黄某有重大嫌疑。后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毛某、教导员倪某电话通知黄某到交警大队询问情况,黄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协助县公安局民警将丢弃的血样找回。

  原来,6月11日晚,黄某私下带傅某到医院抽血,做好了调换血样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