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

  他获刑12年

  经法院查明,李某与胡某相识后,谎称自己系乐至县政府工作人员,并伪造人事任免文件取得胡某信任,胡某基于错误认识和李某建立恋爱关系,并怀孕、结婚、生育。法院认为,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欺骗女性情感,有损国家机关形象,构成招摇撞骗罪。

  而对于李某供称自己是按照“刚哥”指示实施犯罪行为,并将犯罪所得绝大部分交给“刚哥”的情况,法院认为,根据李某的陈述,其与“刚哥”应当具有紧密联系且相互信任。李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大专文化,其实施诈骗行为时表现出心智成熟、思维缜密,但却无法提供“刚哥”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显然不符合常理。仅凭李某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证“刚哥”是否真实存在,该不利后果应当由李某承担。

  今年7月10日,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该判决还责令李退赔1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80余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图据警方及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