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今年6月8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一名男子因为不服判决,对使用黑色乳胶漆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牌匾和门柱进行喷涂。6月9日,冯超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6月12日由牵绵阳市委政法委头,组织该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成立联合调查组。11月5日,调查结果正式出炉,联合调查组认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起案件的审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实体处理正确合法,冯超所反映的问题不成立。

  据介绍,调查期间,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冯超所称的裁判不公的相关民事案件进行全面调查,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对调查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联合调查组查阅案件卷宗20册,询问相关当事人、证人和案件承办人共计39人次。6月30日,根据疫情规定,调查组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与冯超进行了见面沟通,详细听取了冯超的相关诉求和理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经查:近五年来,冯超作为案件当事人,在绵阳市两级法院共涉及相关民事诉讼31起。其认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判的案件有三件不公正,分别为冯超与林某某、黄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雷某某与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梁某、刘某某、冯超民间借贷纠纷案;冯超与熊某某、徐州市××有限公司、何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联合调查组重点对这三起案件,围绕审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是否合法正确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