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张某从没有想过,在四川省梓潼县检察院的控申接访室一次会面上,他十余年的信访路划上了句号。
案件搁置未终结
老人开始信访
张某是原梓潼县建筑公司工人。1986年7月5日,梓潼县建筑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张某盗窃公司木材。
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张某从1985年至1986年4月在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商局工地盗窃工程木料四节以及梯子、门等物品,并扣押了木料3.4446立方米、人民币990元返还给建筑公司。
1986年12月底,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梓潼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至法院。后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撤回起诉。张某被羁押201天。
梓潼县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张某不知去向,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也停止。因长期旷工,1993年2月,张某被梓潼县建筑公司除名。后来,因为检察机关人事变动,该案长期搁置,没有作终结处理。
12年后的2005年,张某来到梓潼县检察院,因时过境迁,该案已无继续侦查的条件和必要,2005年9月25日,梓潼县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张某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梓潼县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和绵阳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都没有支持张某的国家赔偿申请。
因为这个案子失去了工作、到处打工奔波的张某郁郁不平,开始长期上访,并提出高额赔偿等多项诉求。
对待群众信访“将心比心”
化解过程一波三折
梓潼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伟曾多次与张某面对面沟通,亲自接访,“张某现在已经70多岁了,这么多年都在为自己的案子奔波,为了讨一个说法,其中的艰难和心酸,我感受很深刻,也非常体谅。”
由于此案是历史遗留问题,不适用国家赔偿且法律程序已完结,梓潼县检察院检察官带案下访时,张某提出了新的诉求:解决被建筑公司开除前的工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补发工资,返还财产。
“因为这起案件最终从法律上作出的是无罪结论,那么张某要求返还财产和补发工资的诉求有合理性,我们肯定支持。但是在处理张某被开除前的工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时,遇到了大难题。”据梓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斌介绍,经与梓潼县人社局交换意见并且多次查证原建筑公司破产清算资料和相关人事档案后,他们了解到,张某被公司开除前未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但是,张某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
2020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为张某信访案的化解带来转机。张某信访案被列入重点化解的重点信访积案,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成为该案的包案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