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11月10日,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向酒后深夜溺亡的高县男子肖珍莉家属发出《延长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表示“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将刑事复核期限延长至12月18日。

  封面新闻联系追踪报道的四川高县男子肖珍莉酒后深夜溺亡事件,死者家属在高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向宜宾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宜宾市公安局依法受理后,于11月10日向死者家属发出宜宾市公安局《延长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宜市公刑复(核)延字[2020]4号”称:

  (家属姓名)你对2020年10月16日高县公安局作出的高公刑复字(2020)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不服,提出的刑事复核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10月1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延长刑事复核期限30日,复核期限截止至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