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程真

王忆穷(来源:中国矿业报)王忆穷(来源:中国矿业报)

  因犯受贿罪,已于两年前落马的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王忆穷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2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王忆穷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信息。判决书显示,王忆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超千万元,其中七成涉及未出资但通过“干股”获利。

  公开资料显示,王忆穷,女,汉族,1964年10月生,四川资阳人,大学文化。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忆穷的工作长期与矿产开发打交道,曾任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二级调研员等职。

  2018年7月,王忆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2月被双开。双开通报指出,经查,王忆穷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澎湃新闻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王忆穷受贿行为多与矿产开发有关。

  成都市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王忆穷在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增加探矿权矿种、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延续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963万元、5万美元、金条1根(折合人民币11.1955万元),总价值约1004万元。

  王忆穷非法所得财物中,最大一笔贿赂来自收受“干股”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