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沐川县林业局和高笋乡开展联合执法,对维丰木材经营点露天焚烧树皮的行为处以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12月29日,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高笋乡安坪村9组的维丰木材经营点内浓烟滚滚,工人露天焚烧树皮。经现场核查确定,由于天气较冷,当天木材经营点的工人在露天焚烧树皮取暧,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7条的规定,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规定,对该起违法行为处以1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