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长江十年禁渔”涉及“一江两湖七河”——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其中,我省涉及“一江五河”。去年出台的《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规定,我省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

泸州市渔民退捕上岸。 何海洋 摄泸州市渔民退捕上岸。 何海洋 摄

  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我省还正努力探索适应长年禁渔的新机制。截至7月底,全省21个市州、应建的173个县(市、区)按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配备渔政执法人员1200余名,“护渔员”2300余名,切实巩固禁捕成果。此外,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557次,查办各类涉渔案件3151件,公安机关打掉团伙46个,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经营主体超36万个(次),“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氛围正加快形成。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十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启动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据初步掌握情况和群众反映,目前我省“一江五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恢复较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