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酒驾+斑马线撞人,下面这个交通事故时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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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8日7时20分许,驾驶人曾某某驾驶本人所属川KCS***小型轿车,由321国道方向经汉安大道往学院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汉安大道(321国道至学院路)1KM+500M处,与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邓坤亮相撞,造成行人邓坤亮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是从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角拍视的视频。按道路交通法规定:遇行人过斑马线要停车让行。我们先把“守法规知礼让”这句话放一放,从视频中不难发现,导致该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驾驶员驾车过斑马线存在侥幸心理:第一,驾驶员认为该斑马线路段没有安装“避让行人”执法探头,即使不避让行人也不会被处罚;第二,估计驾驶员认为,我机动车来了,你行人一定看得到,一定会避让我。当然,从视频中见到当时已天色昏暗,所以也不排除驾驶员车辆开到临近人行横道线时才见到路上有行人,当然她此时再刹车也来不及了。

  从这个案例说明一点,法不容情,只有有法可依,划出红线,才能让机动车驾驶者知敬畏、守规矩。两三年前,四川省各市(州)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机动车驾驶通过人行横道线相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同时规定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相应处罚标准。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中国自古是一个礼仪之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国人的文明素质也应该与之相适应,晓法律、守法规、知礼仪应该成为一个驾驶员的基本驾驶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此类交通“惨剧”的发生,减少给自己给家庭和给别人、家庭造成的伤害。

  最后,四川在线记者在给广大驾驶员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斑马线电子警察抓拍什么行为?四川在线记者对您说:

  斑马线电子警察启用后,将对以下三种情形进行抓拍: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视频由省交警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