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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交警支队:
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存较大安全隐患,且考驾照有政策依据
“这与一个数据有关。”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滕涛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统计,近年来街面上交通事故中有近三成是电动两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很多两轮电动车驾驶员没有系统学过交通知识,在街上横冲直撞,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一些无号牌车的骑行人逃逸后,也难以追责,“所以我们在整顿中,专门关注两点:一是要求给电动车上牌照,二是要求所有骑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骑车人必须考驾照。”
要求骑车人考驾照,是否有足够的政策依据呢?
滕涛说,在2018年9月17日,工信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7号(工交邮电类03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地表明规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的电动两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骑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对于两轮电动车骑行人要考驾照一事,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有不少行人表示理解,“原来有些骑电动车的人横冲直撞,是应该通过考驾照来规范”“我每天骑车上下班,有的两轮电动车主确实骑得野蛮,该管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加强管理是必然趋势,广安探索值得肯定
滕涛介绍,电动车行车规范整治以来,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至少两成,“可以明显感觉到很多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了”。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与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对时速较高和重量比较大的电动车,加强管理,是未来交通管理的必然趋势,广安做出这次探索,其实是值得肯定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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